王学明在内蒙古被枉判四年 入狱六天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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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成都市法轮功学员王学明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在内蒙古包头市讲学时,遭到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绑架、构陷,被枉法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九月二十一日家属收到通知,说王学明在监狱“猝死”。

王学明家属说他一向身体很好,不可能“猝死”。年仅五十二岁的王学明被非法逮捕的时候身体也是好好的。

王学明(笔名云萧、唐明),四川师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西南师大教育硕士,曾是四川省作协会员,龙泉作协理事,曾荣获“二零零七年搜狐网十大优秀作家”称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王学明依法到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在成都驻京办事处关了三天,期间他被反铐在一根柱子上,仅有脚尖着地,还遭拳打脚踢,次日上午九点被解下来时,双手奇肿无比。王学明被四川来的国保警察押回成都,前后被非法关押四十天。所在单位龙泉驿区大面中学强行罚款一万元,不久将他开除。

酷刑演示:脚镣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王学明再次被非法抓捕,遭非法审讯二十七个小时,其间一直戴上三十斤重的脚镣,强光照射眼睛,不准睡觉与打盹。在龙泉驿区看守所,狱警指使、纵容犯人对王学明施加重重折磨:在寒冬剥光衣服,反复用冷水浇灌;十余犯人轮流毒打,致使他大量吐血;还用竹签从他的左手食指、中指之间插入,从手掌刺出;用三个点燃的烟头同时烫他左脸。

二零零二年八月,王学明被龙泉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转入雅安监狱,被关禁闭迫害一周(雅安市名山县的监狱小号),期间不准说话,不准走动,二十四小时受人监控;监区天天办洗脑班,强逼看污蔑大法电视、读污蔑大法图书;不断强化“军训”,创作的一部教育专著手稿(近三十万字),被雅安监狱搜走。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王学明被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先被关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三个多月,后被转到武昌看守所八个多月,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直到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释放。此次抓捕,他们没有任何证据,仅仅因为他是炼功人,做教育、搞写作较有影响力,他们所立“罪名”,竟是他公开、正式出版、印刷厂多印了数千册的专著,蛮横说是“非法经营”,强行关闭他的书院与教育公司,没收、焚烧个人专著六千余册,经济损失在一百万以上。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王学明在内蒙古包头市讲学时,遭到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绑架。据说由于和学生家长讲真相,被恶意举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王学明被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非法逮捕,后来被枉法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二十一日突然死亡。

在此呼吁国内外正义之士(尤其体制内的良心人士和监狱的知情人士)关注、追究王学明的真实死亡原因,查明死亡真相,严惩肇事凶手!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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